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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广告播出时间形式进行限制是国际惯例

发表于2013-03-03

近日,国家广电[url=http://cq.qq.com/a/20111021/000521.htm]飞鹤奶粉最新事件[/url何形式插播广告。其实,对广告播出时间、形式进行限制,是国际惯例。

美国的电视业以私营为主,在众多的电视网、台中,除了少数教育电视台外,大部分广播电视公司都是商业性的,以赚钱为目的。虽然这些电视台的生存主要靠广告来维持。但是,联邦通讯委员会规定,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每60分钟的节目中,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分30秒。德国《广播电视法》也规定,国立电视台在周一到周六的全天内,只可以播放总共20分钟的广告。没有被用完的时间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补播,但是每天补播广告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5分钟。《广播电视法》还规定,晚上8时之后国立电视台不允许播放任何广告。

电视台是靠广告费来维持生计的,但收视率更重要。一个电视剧的时间是45分钟左右,有的电台在播放电视剧时中间的广告就占10多分钟,电视台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广告播放时间太长反而会失去观众,导致收视率下降。好的广告也是门艺术,那些完全丧失底线的广告,不但误导观众,也损害播出平台的公信力。

电视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必须应该坚持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的原则,但也必须克服惟利是图的不良倾向。广告是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醒人们节能环保,给予人们健康关怀等公益广告,就应该多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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