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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关于举办2007年新年大型广场文艺晚会的公告

发表于2006-12-30
为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在欢乐、和谐、喜庆的气氛中喜迎2007年新年的到来,深圳市政府定于2006年12月31日晚举办以“欢乐深圳、和谐鹏城”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06年12月31日21∶40至2007年1月1日1∶00。

二、地址:市民中心广场。

三、参加人员:广大市民自发参与。

四、晚会内容:1、舞蹈表演、民乐、交响乐、电声乐演奏,民歌、通俗歌曲演唱以及广场群众舞会等。

2、市领导向全市人民致新年贺词,并与市民代表共同举行新年敲钟仪式。

3、燃放焰火礼花。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和市民群众安全,在活动期间部分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具体时间及路段,请关注市公安局于2006年12月30、31日在全市各大媒体发布的公告。

2、为避免交通堵塞,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请参加晚会的市民群众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所有途经市民中心的公共汽车和地铁将延时服务至2007年1月1日1∶00,并将在晚会结束时组织公交车辆集中疏导。各种社会车辆要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统一指挥,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停放。

3、为确保晚会的安全、有序,请参加晚会的人员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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