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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有钱 就撞你们"

发表于2006-08-24
两辆被撞损的车辆停在宝民派出所门口,派出所大厅的值班室前台,刘育俊警官手中挥着一个病历本在给一瘦小女子和她的男性朋友分析案情。两个多小时前,这名女子驾车追尾一辆轿车,而40分钟后在双方商讨赔偿抑或报警时,女子突然猛踩油门连撞对方车辆4次。

    昨晚7时28分,一王姓男子拨通本报热线电话,称他的车被一女子开车追尾,后女子找机会逃脱,被他追上,让他没想到的是,女子竟轰大油门连撞他汽车4次。

    记者赶到时,双方当事人已经被带到宝民派出所。据被撞方王先生称,下午6时06分,他正驾车行驶在建安二路雅豪轩路段南行方向,突然后面一辆白色的富力卡多功能车撞在了他车的尾部。对方开车的,是一名30岁左右的女性。王提出要对方赔偿修理费800元,对方表示没钱,没带驾驶证,并且手机没电无法联系朋友送钱。最后双方商议,由王先生开车跟着这位女士一起去取钱。眼看着前面的汽车转来转去到了海雅百货门前,王先生还是没拿到钱,双方的车又往回开。

    回到雅豪轩路段,王先生准备报警,但肇事女子找来的叶姓男性朋友表示希望和解。叶拿出500元赔偿王的损失。本来双方可以就此了结争议,但坐在后面车里的女子突然加大油门向前车撞去,然后退后再撞,如此反复,撞了4次才罢手。

    在王先生的指点下,记者看到王的老款佳美轿车的后保险杠,从左到右被撞出5处巴掌大小的爆漆痕迹。而对方牌照为“粤B·××754”多功能车的保险杠和附加的不锈钢防撞支架,不同程度被撞损,并且撞到发动机上盖已经向上弓了起来。

    在派出所大厅“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宣传牌下,记者见到这名肇事女性。该女子约30岁上下,东北口音。在派出所调解不成后,这名女子在警方做笔录时称,自己后来的撞车,是错踩了油门当刹车,而非有意撞击对方。

    这一说法受到了对方当事人王先生的质疑,“她先撞再退,然后再撞,4个撞击点都不一致;而且她用的是手波车,起步时怎么会错踩?”自愿过来作证的两位女士也证实,该女子在撞击时在喊叫:“我有钱,撞你们怎么了!”

    这些情况,同样被肇事人的朋友叶先生所默认,叶先生一直在对王先生解释,“就是为了争口气嘛!她就这脾气,一直改不了。”
发表于2006-08-25
那就让他撞好了,最好撞到开不了,让他陪个新的不是更好.
发表于2006-08-25
发表于2006-08-25
发表于200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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