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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宁可我不便,莫利发展商!!

发表于2006-04-08
个人认为毕竟封闭是对开发商\管理处\全体业主都有利,费用应该如下支出:
1.开发商出建设费;
2.管理处负责维护费;
3.业主自己出卡费.
既然开发商带头扯蛋,一二期业主又想封闭,那方案只好由业主来定.对现行的方案本人有点想法,因为将来四周的环境究竟如何,哪里应开门,哪里应关闭,目前还不好说,但总的原则是只利于一\二期业主出行,而非开发商的商铺和678号地,给它点教训也是应该的!所以个人认为,目前方案有不妥之处:
1.二期东南角的门建起来有什么用?方便业主光顾商铺?一期业主用不着,所以建议取消!
2.二期靠梅龙路的门好象一期也不方便,但方便了8号地块和附近的商铺,所以应酌情考虑(当然要建以方便二期业主,但不能让发展商得利呀!)
3.华润门口,个人认为也让发展商得利了,且华润太烂,是否可以节省费也省了,并封死它,让发展商的铺子一个教训!
有个问题是如何开个门让一二期的业主都方便出入梅陇路.....本来可以在二四期间开个门,但....
非常气愤的小气发展商,TMD负责人少点灰色收入就可以完全提高产品质量,这就是国企的悲衷!宝安股票ST是难免的!
宁可我不便,也莫利发展商!
发表于2006-04-08
同感!!!
发表于2006-04-09
以下是引用5i2512在2006-4-8 8:50:09的发言:

个人认为毕竟封闭是对开发商\管理处\全体业主都有利,费用应该如下支出:
1.开发商出建设费;
2.管理处负责维护费;
3.业主自己出卡费.
...
发表于2006-04-09
以下是引用小小滴在2006-4-8 8:54:10的发言:

同感!!!
发表于2006-04-09
发表于2006-04-09
发表于2006-04-10
发表于2006-04-10
发表于2006-04-11
发表于2006-04-11
以下是引用越来*越好在2006-4-11 10:06:37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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