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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纯粹个人看法

发表于2003-10-24
1。分两批交楼只会分成1月底和3月份的(也就是按合同交楼)那就不会存在赔偿违约金的问题。但是我们收楼时必须严格把关,最好有熟悉收楼程序的人一起。 2。发展商无法如期交楼,那么就要赔偿违约金,相信发展商对一个、两个业主去索取赔偿是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我们还是要联合起来。 总结就是不论是分批交楼也好,索赔违约金也好,我们都必须联合起来,同心协力,保障我们的利益。 至于发展商现在抛出种种理由来解说为什么会推迟交楼,那已经是不重要的了,不管什么理由,都无法让楼盘马上能建好能交楼。 重要的是我们要联合起来把握好交楼和索赔的事,要让发展商有压力,保障我们的利益。 相信发展商也不会至众位业主的利益及数额巨大的违约金与不顾。 我们购买东帝海景的理由无非就是看中它良好的发展前景及相对其它楼盘较底的价格,这是东帝海景不可否认的优势,所以我们还是要支持发展商,希望发展商也能顾虑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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