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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病历写错啦,咱的保险会不会不赔?

发表于2014-09-09

对于很多人保险客户来说,对于保险的理赔是非常关心的。而在理赔中我们又会遇到诸多的麻烦,比如今天我需要和大家谈到的:如果病历写错,保险公司是否给予理赔?

一般对于这种情况是需要看具体理赔的项目和险种而分析。比如在身故赔付上,病历并不是理赔必需的证据;在比如寿险保单,一般在保险合同中均有理赔提示书。

持续井喷式的增长的香港保险,使得现在香港保险在内地越来越受到欢迎,所以我们以香港保单为例

对于身故赔付一般需要如下资料:1、有效保险合同(如在索偿过程中发现保单已遗失,索偿人需填妥并交回『保单遗失声明书』。『保单遗失声明书』是无须收费的;2、被保险人死亡证明;3、受益人的身份证正本或核证副本;4、死亡赔偿申请表。

若未指定身故受益人,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权公证书。不过,在医疗险或疾病险理赔中,病历的作用就大了。若出现错误,会影响理赔决定(但是否完全不赔,需要看其他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明或证伪保险事故)。

举例而言,某人因急性肠炎住院治疗。愈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费用理赔,但提交的病历中署名写错了字。换言之,我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我的主张。保险公司拒赔亦在情理之中。但如果我能请医院及医生证明,属于笔误,保险公司是会理赔的。病历若出现书写错误,修改即可,大动干戈,绝无需要: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最后需要说明一下,实践中,香港保险公司真不怕理赔。为何不怕理赔?因为所有的风险在事前都经过精算,责任准备金都已事前提取好。

从保险从业员的角度来讲:营销员中有理赔案例,都愿意及时尽快的帮助办理,因为每个理赔的成功都是证明保险产品作用的最好案例。

那么如果遗失了正本住院/医疗收据应如何处理呢?

处理方法须视乎正本收据是如何遗失的,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 如果是受保人自己遗失了正本收据, 他/她需要呈交:收据之副本, 及由受保人签署的遗失声明书并申明该遗失之收据并没有从其他途径获得赔偿2. 如果正本收据是在营业员的工作地点或在运送至营运部途中遗失, 营业员需要呈交:由经理发出之收据核证副本, 及提交收据之证明。

 


发表于2014-09-09

这只是少数吧 大多数都更加有理由拒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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