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乱作为的县政府!!

发表于2011-03-10
山西省临汾市原吉县人民政府个别官员不能依法!为按排自己亲属好友竞严重违犯国家人事制度,于2002年将这个县的20至30多岁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提前把这些年富力强的人员办了正式退休手续,且年龄工龄不论工作年限不论年龄大小一次性将500余人办了正式退休,名曰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不退者反复做工作,错误诱导,这批人员退之后他们将自己的亲属很多大安排在全县事业单位就业上班!原政府的个别领导后来升至高官了。给这个县甩下很重包袱!请上级、政府依法查处这种腐败行为!把进财政的黑户人员清退。应立即对原政府个别官进行问责!!这种行为严重违犯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难道县级政府的权力比国家法大吗?恳请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期待!!  联系人;山西省吉县统计局 徐建平 电话1399477159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