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今年房地产市场将会怎么走?

发表于2017-01-11

2016年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提出了新的定位和工作部署。“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表述被看作是在减弱住房金融属性。同时,会议在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增加土地供应、落实人地挂钩等方面的部署,也决定着今年楼市调控的基调和市场走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部署201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工作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率先明确了这一战略性定位。

    看似通俗易懂的表述背后,有着怎样的含义?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上述定位旨在减弱金融属性,住房属于耐用消费品,基本功能是居住,不是用于投资和投机赚钱的。

    “炒房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用自有资金炒房,而在于用金融资金炒房,金融机构参与是造成高杠杆的主要因素。”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说。

    为保障正常的购房和贷款需求,会议提出,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会议要求,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挤出炒房泡沫后,真实的供求关系才更容易显现。倪鹏飞分析,决策层清醒认识到房地产的定位,绝不容忍投机的泛滥,如果采取措施确保住房回归居住和消费属性,有助于房地产市场挤出泡沫,显现真实的供求关系,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会议指出,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

    倪鹏飞认为要区别看待:三、四线城市的情况是地方政府大量供应土地,由于供应总量多,房价反而会低;但在一、二线城市,由于主、客观两个层面的作用造成土地供应不足,形成土地的饥渴和短缺,加上土地拍卖制度就把地价搞得特别高。

    会议还指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2016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