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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

发表于2022-09-21
标签:建设用地 管理办法 使用年限 建设 面积 

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发改〔2021〕107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深圳市独立坐标)

东X=2500070.1061 Y=516052.4860

南X=2499964.6021 Y=515808.6848

西X=2500007.4076 Y=515752.3129

北X=2500302.7184 Y=515885.2590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5.0698

使用年限

永久

备注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8024

联系电话:82348968

2、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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