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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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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12-15 08:31: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标签:宝龙 面积 中心 建设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园山街道、宝龙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14.817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文档

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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