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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税起征点不会低于2500元

发表于2011-03-11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 杨丽萍 郑向鹏 周元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判断法律体系是否形成有两个标准

  徐显明说,判断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是否形成可以依据两个标准。从事实标准看,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所形成的秩序是通过法律调整而形成的法律秩序,每位公民的各项权利都能够通过现行法律获得确认和保护。再一个是法律规范的文本标准,就是法律部门当中最重要的法律以及和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相对齐备,内部协调一致。具备了上述两个方面,就可以确认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加强执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常言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李飞说,在保证法律执行上,一是在全民中开展普法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学法,知法、懂法。二是强化保证法律实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再有,通过党内纪律检查、行政上的纪律监察、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等,保证各级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四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依据国家赔偿法对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予以赔偿等救济手段,防止执行法律的不作为、乱作为。李飞表示,进一步加强法律的执行是一个大课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深圳等经济特区立法要继续先行先试

  在回答有关经济特区立法问题时,李飞认为,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立法,今后还要继续引领经济体制改革,要在先行先试方面走出新的路子来。他同时表示,前海开发立法的时间表主要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进度。

  他说:“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经济特区立法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到目前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现行有效的是237件。经济特区立法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在某些方面作为先行先试可以变通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些年经济特区法规在不少方面,主要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方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进行了前期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李飞表示,现在经济特区走过了30年,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特别是国务院已经批准了深圳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开发合作区的规划,这也是特区在新的实践中的一个新平台。

  “我个人觉得主要还是集中在经济发展领域,但不限于这个,特别是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方面,应该可以为国家今后社会管理创新、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

  针对媒体提出的“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就前海的开发多次到深圳进行立法调研,请问现在的进展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个确切的立法时间表?”李飞表示,至于深圳什么时候通过前海的开发条例,这主要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进展程度。

  个税起征点不会低于2500元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问题备受媒体关注,李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透露,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目前还没有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但他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低于2500元。

  至于税率幅度的调整,李飞说:“现在实行超额累计税率是九级,修改可能会从更合理的角度减低纳税人的负担,会有适当的合并。”李飞还透露,今年也将制定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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