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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部真够狠:折腾高了房价 又来折腾房租

发表于2010-1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正如《办法》的前言所述一样,我并不否定住建部出台该《办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该《办法》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双方自愿原则,出租房愿意出租,租房人愿意合租,这是合同双方的事,与住建部无关。

《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其实这形同虚设,即使以原设计的房间最小单位出位,但并没有规定单一房间住几人。其实人家愿意住在一个房间,甚至一张床,关你什么事呢?

《办法》规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也是一厢情愿的事。没有一个租房的人不想住大房子,住豪宅,但是现实条件不允许,有钱也不去租房住。住建部一纸文件,并不能帮他们住上大房子、住上豪宅,反而让他们住不上房子。本来他们可以通过合租、蜗居就近解决居住问题,现在要求必须住上一定面积,那么房屋的需求量就会增加,变相推动房租上涨,一些穷人被迫去更远的郊区租房。这不是帮租客,不是帮弱势群体,而是伤害他们。

其实政府部门还有很多“好事办坏事”,比如经济适用房,政策初衷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最终演变成“富人的盛宴”,富人占有很多房源,房价就上去了。反而低收入者无家可归。

比如“低息支农贷款”,初衷是帮助农民获得贷款,结果是有门道的人,以优惠的利息把贷款拿下了,然后高息借给穷人,最终伤害的是穷人的利益。

希望有些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之前,不要坐在空调底下“拍脑头”,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社会管理不要脱离实际,除非压根没打算管好。(王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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