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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评论! 个人合作建房不是昙花一现也非大势所趋

发表于2007-04-16
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这几天经历了一个先喜后悲的事情。今年4月6日,深圳合作建房者成功竞得一栋位于布吉的烂尾楼,总建筑面积5369平方米,共计56套,成交价为1400万元,每平方米均价2610元,户均面积95.8平方米,每一套的总房款约为25万元。然而,因为成交价格超出了部分人的心理承受价位,致使其中十余人退出购买。这次交易也因为他们的退出而凑不齐房款而宣告失败,50万元的保证金打了水漂。合作建房的发起者林立人表示,此次失败不会阻止合作建房的行动。

其实,早在去年12月22日,以林立人为首的深圳合作建房者们就成功拍下了宝安沙井的两栋宿舍楼。入住均价仅为1600元/平方米。该次竞拍成功的意义在于,它是深圳首次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案例,也使深圳成为继温州之后第二个出现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案例的城市。

严格意义上讲,深圳的案例应该说是合作购房。它与“温州模式”还有一定的区别。去年11月14日下午,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者便通过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全国个人集资建房组织首次“成功拿地”在温州诞生。该住宅地块占地30亩,项目开发将按政府规划进行,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在5300元/平方米左右,比目前周边楼盘11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低5000多元。

合作建房这种模式受到了许多人追捧。据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七大城市近千名市民的电话调查,高达93.4%的人对合格人集资合作建房持肯定态度。与之同时,北京、沈阳、郑州、杭州、大连、广州等城市也纷纷出现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并且报名者众。

然而,这些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从其诞生之日起,便与许多质疑声相伴。即使是深圳这两个成功案例,也被各界人士提出了产权、资金安全、税费、功能等一系列问题。

在一片质疑声中,许多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在经历了踌躇满志、踊跃尝试后重又归于沉寂。

观点

1.风生水起   源于对当前高房价不满

个人合作建房组织的出现绝非偶然。当前中国的房价远远高出了国人的预期。仅以深圳为例,据2006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显示,深圳房价相当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76倍,远超过联合国人居中心的上限3:1,世界银行的上限5:1,2007年这个比率还在上升。

在今年的两会前夕,广州的一位政府官员公开表示,政府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政府官员尚且如此,何况一介平民?房价太高已成为全国人民的话题。最近几年房价年年说要跌,但却年年在涨。要求房价下跌的人们一次次由希望变成失望。因此,许多没有能力购买住房的国人便寄希望于合作建房的美丽梦想。以期通过民间的力量来改变高企不下的房价。在这个美丽梦想的召唤之下,北京、上海、南京、西安等很多地方都出现个人合作建房先行者,并正成蔓延全国之势。

2.质疑声声  个人合作建房制约多多

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一出生就注定要面临诸多问题。首先,政策上存在风险。目前各地政府部门对个人合作建房的要求不尽相同。在温州,以个人名义拿地是不被允许的,而北京国土资源部门却明确表示,个人拿地没有违反现有法规。在天津,个人合作建房虽然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存在障碍。其次,合作建房方案还有待完备。目前,许多地方的合作建房组织对如何运作还没有明确的方案,在资金监管、利益分配、责任分担等方面还准备不足。并且对即将面对的困难也没有充足的应对准备。再次,作为房地产行业重要的融资渠道和资金监管渠道,银行对个人合作建房还存在诸多疑虑而不肯抛出橄榄枝。杭州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曾看中一地块并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然而曾答应合作的汇丰银行杭州分行很快变卦,终止合作。杭州自建房者2007年首度拿地希望最终破灭。

3.不言放弃  个人合作建房不会是昙花一现

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依然没有放弃,试图通过多种途径谋求“破冰”之旅。

2007年1月19日,由郑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成立。据悉该市合作建房组织发起者2005年就已在郑州发起了个人集资建房,目前楼盘已经封顶,均价比市区开发商的楼盘低一半以上。而在云南,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发起人与5名联盟会员注资成立云南仁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企业形式率先解决了合作建房的“身份”问题。北京的个人合作组织也在开展退休社区的合作建房计划。可以看出,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正在纷纷完善自身,力图通过在法律上、身份上的努力争得主管部门的“绿灯”。而温州合作建房发起人已经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尽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

沉寂着的在沉寂中反思,行动着的在积极寻找下一个机会。这些组织中,尽管有的人已经退出,但会有更多的人加入了进来。不轻言放弃成了他们的共识。他们相信,合作建房绝对不是昙花一现。

4.大势所趋  政策性住房应成主流

应该说,中国的房地产业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为推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城市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也圆了无数人的安居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供应的日趋紧张等一系列原因,中国的房价愈来愈成为平民百姓不可承受之重。

可以肯定地说,商品房的主流位置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动摇。开发商因其高度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因其规划设计的先进理念、以及丰富的管理、监管经验还将在地产领域里发挥主要作用。但高档房地产开发将受到越来越严厉的限制。

当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政策性住房是主流。新加坡政策性住房占80%左右,香港的政策性住房也控制在70%左右。今年深圳已预安排政策性住房用地62.41万平方米,计划今年开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共32907套,住宅总建筑面积超过195万平方米。使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并同时实施特困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发挥政策性住房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但是,即使按这样操作下去,加上以前遗留问题,整体政策性住房保障在近期内到达15%非常难。所以在政策性住房严重短缺的情况下,特别是法制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化供给只能抬高房价。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加大政策力度,多种“建房模式”形式并存的才能降房价。而包括个人合作建房、廉租屋在内,都应该成为政策性住房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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