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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巽寮管委会与金融街公司协调的初步解决意见

发表于2017-03-02
标签:酒店 租金 业主 公司 金融街 

巽寮管委会与金融街公司协调的初步解决意见

各位业主:
经巽寮管委会与金融街公司的初步协调,管委会现提出如下解决意见:
1、金禧丽景作为监管方,监督凤凰山水酒店制定不得低于DF栋的管理标准和租金标准,并督促其严格执行。BC栋业主可与金禧丽景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委托金禧丽景对凤凰山水的服务质量及履约实施监管。
2、凤凰山水酒店向金禧丽景交纳相当于受托房屋2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3、在凤凰山水出现违约,且第2条所述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业主租金时,金禧丽景接管BC栋出租经营,并按当时情况与业主重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
4、BC与DF栋业主本人均可在每年旺季的7、8两个月内,于业主本栋楼内预订共一次业主权益房,最多可预订两间且连续不超过3晚。其他时间及国家法定假日执行与酒店的预订约定。
5、BC及DF栋租金按酒店公司于2017年1月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
以上解决意见仅供你们参考,如有其他意见,请你们尽快选出业主代表,由代表在协调会上提出。
巽寮综治办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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