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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公示的通告

发表于2022-08-11
标签:道路用地 身份证 复印件 城市建设 建设 

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丽康路与松白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已于2020年6月取得深规划资源许NS-2020-002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将用地性质由“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将规定容积率由“≤2.21”调整为“≤2.22”。

(三)将建筑分项指标由“地上科研设施及配套用房326500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13500平方米、鹏城云脑Ⅱ拓展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房6080平方米、地下机房20000平方米”调整为“科研设施及配套用房366080平方米”。

(四)增加建筑退红线要求“东、南、西、北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五)删除备注中“1、用地范围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305202000013号)为准。

2、建筑规模和各分项功能以发改部门最终批复意见为准,以上各分项指标可根据建筑设计适当调剂。

3、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

5、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

6、该用地涉及丽水河河道管理范围线,涉及该在建河道工程,应进一步征求水务部门意见,按要求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并报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涉河审批手续。

7、该用地涉及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征求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的要求,履行相应环保手续。

9、该地块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经评估认定场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备注中增加“1.项目用地范围内有1960.79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应按程序单独报建。在满足市政道路净空高度及覆土厚度的情况下,市政道路上方、下方可设置连廊及通道连接两个地块。2.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意见的复函》的要求落实有关工作。3.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林木砍伐或迁移、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手续。4.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执行,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5.建设单位应按《评估报告》结论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人工边坡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及基坑支护的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灾害隐患未消除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住建部门应做好防灾减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四)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展厅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2015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丽康路与松白路交会处西北角,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内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8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841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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