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平湖街道[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0-24-01和10-24-02地块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发表于2022-08-01
标签: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地区 地块 建设 

为推进深惠城际线及交警营房建设,现拟对平湖街道[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0-24-01、10-24-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平湖街道[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0-24-01、10-24-02地块,调整前:10-2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用地面积为3257平方米,配套:社会停车场(库)。10-24-02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3039平方米,配套:无。

调整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0-2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用地面积为3257平方米,配套:社会停车场(库)。10-24-02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3039平方米,配套:无。具体规划调整情况见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平湖街道朝富路与翠禾路交叉口南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五、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8911036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7月31日

文档

平湖街道[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0-24-01、10-24-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