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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总排名在2638以内的家庭必须认租,否则算弃租一次

发表于2014-07-03
标签:房源 租赁 申请 租赁合同 住房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

选房过程中,认租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由选房名单内排位在后的其他认租申请人依次递补。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总排名在2638以内的家庭是符合“排序到位选房”,如果这次不住深康村,那就算弃租一次喔!

住建局不把所有房源一次性推出来,也会造成很多因为离工作地点太远而弃租的情况出现,这样多搞几次,那有些家庭就被踢出轮侯库了,这算不算是阴谋啊?

发表于2014-07-03

忘记说了,是2-3人家庭,单身不算。

发表于2014-07-04

意思是要重新排还是怎么的

发表于2014-07-04

原来这还带强制性的啊,不能挑三拣四

发表于2014-07-04

还有必须认租的啊   霸王条款那

发表于2014-07-04

深康村这么好的房源,如果不认租才是有毛病

发表于2014-07-04
引用:甘做浮云在2014-07-04 09:48:15写道:
4楼

原来这还带强制性的啊,不能挑三拣四

 难怪了,好多了排上了也分到房子了,但最后却不去住

发表于2014-07-04

其实这样也可以理解,防止许多人乱申请,导致很多想租的人而租不上

发表于2014-07-04

申请的人太多了,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发表于2014-07-04
引用:甘做浮云在2014-07-04 09:48:15写道:
4楼

原来这还带强制性的啊,不能挑三拣四

引用:暴走妹啊在2014-07-04 09:54:26写道:
7楼

 难怪了,好多了排上了也分到房子了,但最后却不去住

 看来这公租房还要看机遇的啊,分到哪儿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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