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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下转租公租房罚5万,这处罚挺重啊

发表于2014-06-30
标签:申请 房主 承租人 出租 公租房 

 

上次爆出的龙悦居一公租房房主网上转租公租房的新闻大家还记得吧,深圳市住建局已对此作出回应:经调查发现,龙悦居三期1栋1316号房承租人罗某某,存在将其承租的公租房出借给他人居住的事实,涉嫌擅自出借保障房。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看这处罚结果,不但收回出租屋,还罚款5万,还真不是一般的轻啊。

 

可是回过头来说,一些太过偏远的公租房,与其大批量空置着,还不如让申请到的人出租给有需要的人呢,只是得规定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价格不能超过政府给出的价格。

发表于2014-06-30

这种行为就该重罚,不想租住在龙悦居就别申请啊,把资源留给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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