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头部企业的投产,加快其配套变电站的建设,拟对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2-06、05-07、05-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2-06地块用地面积为18896㎡,05-07地块用地面积为23672㎡,用地性质均规划为物流用地(W0),容积率均为2.5;05-08地块规划为环境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853㎡,配建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以上地块备注均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06地块分为02-06、02-09、02-10、02-11四个地块。其中02-09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3262㎡,配建110KV变电站;02-10地块规划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853㎡,配套设施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02-11地块规划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用地面积为1243㎡,配建充电站;02-06地块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3537㎡,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05-07、05-08地块重新整合为05-07、05-08和05-13三个地块。其中05-08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8000㎡,配建220KV变电站;05-13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12㎡,05-07地块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5513㎡,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荔景北路与锦绣西路交会处东北侧、绿荫北路与启科路交会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
文档
为支持头部企业的投产,加快其配套变电站的建设,拟对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2-06、05-07、05-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2-06地块用地面积为18896㎡,05-07地块用地面积为23672㎡,用地性质均规划为物流用地(W0),容积率均为2.5;05-08地块规划为环境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853㎡,配建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以上地块备注均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06地块分为02-06、02-09、02-10、02-11四个地块。其中02-09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3262㎡,配建110KV变电站;02-10地块规划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853㎡,配套设施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02-11地块规划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用地面积为1243㎡,配建充电站;02-06地块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3537㎡,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05-07、05-08地块重新整合为05-07、05-08和05-13三个地块。其中05-08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8000㎡,配建220KV变电站;05-13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12㎡,05-07地块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5513㎡,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荔景北路与锦绣西路交会处东北侧、绿荫北路与启科路交会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