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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南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拟使用龙岗区内林地的公示

发表于2022-06-17
标签:建设 面积 中心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坂田南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1.5496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文档

坂田南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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