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很多旧改产生的MALL,这些总的体量大,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
一、总体体量大:2010年到2012年末三个年度合计批准公示项目约1,409万平方米,2011年批准公示面积487万平方米,较2010年的425万平方米增长14.5%,2012年批准公示面积497万平方米同比2011年增长约2%。
二、 原特区内外差异大: 2010年至2012年批准公示的项目按照面积比,特区内公示的项目占比约为20.5% ,合计约290万平方米
三、 改造类型逐步分化:1、地主与资本的结合形势;2、工改工或者以2.5产业出现,这些项目基本以符合深圳市鼓励的产业进行,以‘城市综合体’或者产业综合体的概念形式呈现。
四、 公示项目类比:公示的215个项目中,平均面积约为6.55万平方米/项目。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23个项目位于特区外,仅有4个项目在特区内。
上面提到的27个超十万平方的项目是基本上包含MALL在内的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