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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竹头窝路及周边道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发表于2022-09-01
标签:土地利用 建设用地 基本农田 土地储备 建设 

竹头窝路及周边道路部分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使用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竹头窝路及周边道路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花神路东侧,用地面积1.2326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1037公顷,限制建设区0.0289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3个,总面积0.1326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园地、林地和道路。

本次调整方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326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后光明辖区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326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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