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空间需求,拟对[松岗燕罗地区]法定图则10-05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10-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8636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10-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三)10-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85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四)10-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19945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重新划分10-05、10-06、10-07、10-10地块范围:其中取消10-06地块生产防护绿地7073平方米,将10-05、10-06、10-07及部分10-10地块合并为10-05地块,合并后10-05地块面积为5173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由“—”调整为“4.1”,公共配套设施由法定图则“—”调整为“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300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二)10-10地块面积由“219945平方米”调整为“210745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三)按照调整后的10-05地块对罗昌路线型进行优化。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环胜路一号
4.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象山大道与田二路交会处东南角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该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7820059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2年5月31日
文档
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空间需求,拟对[松岗燕罗地区]法定图则10-05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10-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8636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10-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三)10-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85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四)10-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19945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重新划分10-05、10-06、10-07、10-10地块范围:其中取消10-06地块生产防护绿地7073平方米,将10-05、10-06、10-07及部分10-10地块合并为10-05地块,合并后10-05地块面积为5173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由“—”调整为“4.1”,公共配套设施由法定图则“—”调整为“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300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二)10-10地块面积由“219945平方米”调整为“210745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三)按照调整后的10-05地块对罗昌路线型进行优化。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环胜路一号
4.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象山大道与田二路交会处东南角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该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7820059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文档
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