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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售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政策和共有产权,太让人困惑了!

发表于2014-06-09
标签:政策 产权 保障性住房条例 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 

兄弟我目前已经买了安居房,还没住进去,也许有些人看着我还有些羡慕的眼光,可我自己一方面感觉开心,另一方面也有着深深的不踏实。

原因,其实也不难理解,看了下咱们搜房网论坛,这段时间也有其他兄弟在分析这安居房的弊病,或者说“陷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对于安居房的热切期待应该有所下降……而作为一个已经买了安居房的人,靠安居房赚钱的想法我是没有的,但是未来能不能安稳地拥有这套房子,安定地住下去,我的心实在放不太下去。

当初购买安居房的时候,我看见了安居房可以依据的三个政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其中有这样的规定:“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但是“有关政策规定”在哪儿?是什么?写的什么内容?我自己不知道,我问的人也没有人知道。

上上个月,也就是四月,新闻上有报道,说深圳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这让我那颗悬着的心又抬高了几分。尽管现在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但是政策的方向让我们这些已经买了安居房的人怎么安心?按理我们买房是在共有产权政策出台之前,应执行的是之前的三个政策。如果纳入共有产权,那简直就是朝令夕改了!

深圳推出的安居房比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贵一倍以上,而位置交通配套又都是偏远地段。对买房人来说可以说又贵又偏,不堪重负,但是不买我们能住哪儿呢?

已经购买安居房的都是在深圳打拼了10年以上的老深圳人,年龄基本在40岁以上,我们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经济适用房。再过10年我们已经到了50、60岁的退休年龄,可能银行的贷款还没还清,却还要另外付钱取得产权,这无疑是说我们购买的安居房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就等于生根了,我们既不是公务员又没在国营企业工作,下半辈子几十年,谁能说清十年二十年自己在哪儿?

另外关于“共有产权”以“淮安”一个四五线小城市为榜样非常不科学,反到是“广州的限价房”更有参考意义,十年前深圳的房价。

保障房本身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政府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公平,如何能早日解决住房问题,而不是怎样与民争利,怕老百姓占了便宜。政府和老百姓的终极目标都是让人人有房住,并且越住越好。

有“砖家"说保障房应该建成住着不舒服的房子,这样可迫使居住者奋进。说这话的人一定是拥有住房,解决了自身问题,自己好了就不想别人好的人,保障房的目的是改善居住条件,仅仅有个地睡觉,交给深圳的本地农民解决就可以了。还要啥保障房?在中国有几个租不起农民房睡大街的。

   希望政府能多干点人事!

发表于2014-06-09

为嘛最近老能看到负面消息,我觉得安居房挺好的啊!

发表于2014-06-12

真心觉得这个共有产权不太靠谱。。。

发表于2014-06-17

这两种房房源的产权是不一样的,共有产权是和国家共有,安居房产权是归属购房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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