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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6年东莞积分入户最新政策实施细则详细解读

发表于2016-12-27
一、申请对象:
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是。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否。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四、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首先应当详细阅读并遵守《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及《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申请材料及积分材料,填写《东莞是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积分制人才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发表于2016-12-27
五、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表--》进入资料初审环节--》进入资料复审环节--》进入公示环节--》领取入户卡 六、资格公示: 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通过资料复节环节后,被认定为符合入户资格的,将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入户公示栏目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前往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七、查询办法: 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即可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实时审核情况。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八、申请材料: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积分资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详见后面附表)
发表于2017-04-20

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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