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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磅!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再放宽,下月起可以这样用啦!

发表于2016-11-08
一是物业管理费提取

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是装修提取

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此外,提取不仅仅限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通知》显示,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还可分别申请。


所需资料

(一)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办理方式

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物业管理费提取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装修提取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号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和“装修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发表于2016-11-08
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物业管理费提取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装修提取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号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和“装修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⑶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临柜办理 职工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服务网点 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均委托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受理,受委托银行具体服务网点可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ggjj.cn/)查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姚治生今年2月底作客阳光热线时曾回应,我市确实曾探索试行过公积金装修贷款,但试行阶段发现一年该业务数量仅几笔,并不普遍,另一方面,东莞去年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修改的一个出发点就是要回归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国家条例里没有装修贷款这一项,因此东莞也取消了公积金装修贷款。这次重新开启这项福利,将进一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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