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发力楼市去库存 国管公积金年内第二次松绑

发表于2015-11-19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松绑。新规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另外,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新政从本月12日起执行。


“新规的实行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好消息。”卓创资讯分析师孙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在今年3月份,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曾放宽过一次,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表于2015-11-19

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