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惠州举行听证会 市区水价拟再次调整与改革

发表于2015-10-15

继2010年正式实施阶梯水价后,惠州市区水价拟再次调整与改革,并将于10月16日下午举行相关听证会。根据惠州市发改局公布听证的调价方案,在用水量不变的情况下,近九成的居民用水户每月增支或不超过10元。为什么要调整水价?此次水价调整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惠州现行供水成本达2 .0元/吨

“潼湖水厂首期工程,市供水有限公司累计投入6 .13亿元,其中贷款5 .6亿元。”据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粗略统计,潼湖水厂投产后,仅今年1~7月,固定资产折旧约1645万元,银行贷款利息费用约2137万元。据市发改部门测算,按市供水有限公司前三年平均水量测算,生产成本上涨折合约0 .30元/吨,成为供水成本剧增的主要影响因素。

而“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市供水有限公司投资约1 .8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 .6亿元,对公司造成沉重的财务负担。根据市政府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城市供水企业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前,‘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其他费用不计入自来水价格调整核算成本”。因此,现行水价在2009年成本核算时未将“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纳入。此外,随着生产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涨、水质检测和管网维护费用以及因市政工程建设导致的管道迁改等费用的增加,市区供水成本增长明显。

“现行水价不足以补偿生产成本,简言之就是供水企业亏本。”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据市发改部门对供水成本的审核测算,加上潼湖水厂新增成本,现行供水成本达2.0元/吨,而现行综合水价为1 .88元/吨。据悉,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平均水价为2 .20元/吨,多个城市已实施水价简化分类改革。《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不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在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的,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为不高于12%。

为尽量控制水价终端到户价格,本次调整水价时将综合水价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2 .20元/吨左右,涨幅控制在20%以内。


发表于2015-10-15

十年投资13亿元建设供水基础设施

据市供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10年来,该公司已累计投资13亿元,以完善水厂、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潼湖水厂、江北水厂二期、桥东水厂改造等工程的实施,确保了市区水量、水压及水质。但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保障城市发展用水需求的同时,该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金缺口。截至2015年2月,供水公司贷款总额达9.59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9%,每年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达6648万元。因财务费用及各类生产成本的增加,企业陷入负债率高、亏损经营的困境。资金的不足,直接影响了供水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制约了市区供水事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发表于2015-10-15

水价调整改革 有利于节约用水

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和广东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232号),要求各地简化水价分类,推行节水计价方式改革,逐步将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并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分类水价。

实施水价调整改革,有助于全面理顺水价,持续促进节约用水。目前,市区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水户约24万户,通过价格杠杆,可起到“削高、补低”的调节作用。据统计,市区月用水量在第一级以内的居民用户已从2009年的79%增长至目前的87%,随着阶梯式水价的深入推进,以及简化水价分类、调整居民用水水价级差等措施,更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水是生命之源,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命脉,实施水价调整与改革,需要市民的理解,需要社会的支持!”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表示,顺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实施水价调整改革,合理补偿供水成本,是维持供水企业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城市发展与市民生活基本需求,同时也是倡导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手段。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