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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居房转让价格计算方式

发表于2012-07-29

根据深圳市安居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收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收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收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的年限-10年)]。比如永福苑两房是42万,购买十五年后我卖出的价格就是:420000*【1-1.4%*(15-10)】=390600.这么计算不知对不对?

发表于2012-07-29


关键是15年后房价涨到10w一平米,难道转卖给政府也是按原计算公式吗?那不是亏大了。390000到那时只能买个厕所。

发表于2012-07-29

ZF黑啊

发表于2012-07-29

希望15年后房价跌倒几百一平米,那就赚大了。嘿嘿!!!这样的机会就同比15年后人类会灭亡!!!

发表于2012-07-29

ZF政策朝夕令改。真的到时房价涨到10W一平米,那只有傻子才会让政府回收。相信到时回收的公式要更改,应该按到时的房价折旧回收了。

发表于2012-07-29

想想也是。到时候房价跌了,不值42W了就让ZF回收。房价如涨了就自己住或拿到产权再出租。

发表于2012-07-31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2-7-29 1:25:42写道:原帖 
根据深圳市安居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收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收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收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的年限-10年)]。比如永福苑两房是42万,购买十五年后我卖出的价格就是:420000*【1-1.4%*(15-10)】=390600.这么计算不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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