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弃权情形】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需继续轮候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一)三次入围选房而未选定住房的;
(二)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
大家有没有关注过上面的条款?如果入围了3次都放弃了的话,必须重新排队噢。请大家珍惜自己的每次机会!
但是有个疑问:如果是中签又放弃的呢?算不算放弃一次机会呀?
第三十五条 【弃权情形】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需继续轮候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一)三次入围选房而未选定住房的;
(二)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
大家有没有关注过上面的条款?如果入围了3次都放弃了的话,必须重新排队噢。请大家珍惜自己的每次机会!
但是有个疑问:如果是中签又放弃的呢?算不算放弃一次机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