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今年11月1日为首个“深圳人才日”。记者从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有很多突破和亮点:确立了最具刚性的约束要求,提升人才制度的刚性约束力;通过“放权”、“松绑”、“破壁”构建最开放活跃的市场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缺人才激励政策,释放最大范围的人才激励因子;营造最具吸引力的人才软环境。深圳积极发挥人才立法的“定海神针”作用,将人才政策优势努力转化为人才立法优势,为广聚“天下英才”提供法治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今年11月1日为首个“深圳人才日”。记者从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有很多突破和亮点:确立了最具刚性的约束要求,提升人才制度的刚性约束力;通过“放权”、“松绑”、“破壁”构建最开放活跃的市场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缺人才激励政策,释放最大范围的人才激励因子;营造最具吸引力的人才软环境。深圳积极发挥人才立法的“定海神针”作用,将人才政策优势努力转化为人才立法优势,为广聚“天下英才”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