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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车主小心 最高罚500记3分

发表于2013-06-04


  深圳交警昨日表示,首套“拒不礼让行人”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已经安装到福田区新洲路众孚路段斑马线,目前正在试运行,将在6月中旬启用执法,并将逐步在各区未安装红绿灯的过街斑马线上安装运行。



  按深圳市有关规定,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将被罚款500元并记3分。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在全市设立400余个查处组,查处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775宗。


  根据前期试点测试情况,这套执法系统已经具备投入实际执法的各类要素、条件,目前正在办理该套系统的执法启用程序,预计6月中旬启用执法。下一步,计划逐步在各区未安装红绿灯的过街斑马线上安装该套系统。


哪些行为算不礼让?

 “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关民警介绍,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摄录取证后录入违法系统:一是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二是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三是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车道相邻的。

哪些可以不认定违法?

 民警介绍,被抓拍后有几种情形也会不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1、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线等侯,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线的情形的。

2、机动车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也就是说以行人为标准,与其相隔两个车道的第三个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行。

3、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线时,第一辆不礼让车辆会被认定为违法,后面跟随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不认定违法。

4、机动车在已进入到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5、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但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作为车主的您,以后还敢和过斑马线的行人“比赛”速度了吗?

发表于2013-06-04

罚得好!

发表于2013-06-04

走斑马线的都让他们先过,没走的当然不让了。

发表于2013-06-04

深圳的交通管的越来越严了啊

发表于2013-06-04

这样会不会让一些刁民更刁啊,助纣为虐

发表于2013-06-04

能减少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好事

发表于2013-06-04

深圳交警创收的方法越来越多了?

发表于2013-06-04

车主怎么了?一天到晚只知道拿我们开刀,其实有些人过马路,从来不遵守

发表于2013-06-04

两条腿就是要大过四个轮子的

发表于2013-06-04

有了这个法规,行人在心理上也安心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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