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深4家银行执行房贷新政 公积金贷款仍“认房不认贷”

发表于2014-10-11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0月8日起,工行、建行与招行陆续宣布实施房贷新政后,10月10日深圳新闻网记者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获悉,中国银行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此外,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公布的细则中,都明确首套房结清贷款后,再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中行、建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利率最低7折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向记者透露了部分细则: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在10月9日晚,建设银行也通过官网正式发布了首个银行房贷新政细称,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还清贷款仍算第二套 深圳公积金贷款仍“认房不认贷”

另外,有网友向深圳新闻网反映,得知房贷新政后,他开始为购买二套房做准备,但去公积金中心咨询时被告知,即便缴清了首套房贷,仍需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对此网友有些不解,“银行都放宽了,怎么到了公积金这里政策又不一致了?”

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按照目前深圳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认定的标准仍是“认房不认贷”,即以名下房产为标准,是否还清房贷并不影响。“央行发布的房贷新政策主要是针对商业房贷,公积金贷款并不在该项优惠范围内”。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