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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愤怒!深圳新洲吉之岛-中旅-黑店欺客!

发表于2010-06-21
 一、事件概括:

本人及太太在报名参加深圳中旅(新洲吉之岛营业点)日本6天游后,因发现太太怀孕而要求退团。
吉之岛中旅不但扣下本人及太太的护照和3000元订金,还要求本人立即支付日本“地接”费6000元及机票全款3500元。
 
二、受骗经过:

(1)6月2日 本人在营业点报名,签旅游合同,并按营业点负责人刘俊杰要求缴纳了订金3000元。出团日期为6月15日,但是刘表示“日本签证复杂,要等到出团前一天,也就是6月14日才能知道签不签得到证,我跟太太能不能出得去”。
(2)6月11日 早上8点52分,太太因为身体不适,本人陪同她在福田妇幼保健院检查出太太已经怀孕,医生当即建议太太在家休息,不要出门远行;
(3)6月11日 早上10点03分,本人致电营业点负责人刘俊杰,说明情况并要求退团;但刘当即回复:旅行社“费用都已经出了”,不言面喻就是指 - 你爱去不去,反正不可能退团了。一是订金不还,二是还要本人继续补交余额全款,并且只要金额一天不交齐,我和太太的护照他们就一直扣下。
 
三、本人对新洲吉之岛中旅营业点负责人刘俊杰的质询及投诉:
 
(1)我提前四天通知要退团,为什么要付机票全款?机票难道在签证都还没下来的情况下就给我买好了?退一百步来讲,那就算买下来了,为什么不能退?
(2)目前我人在国内,旅行团早已经出团去到日本,我居然还被要求付日本当地的“地接费”?这是不是旅行社在用霸王条款来欺诈顾客,是不是一种抢钱行为?
(3)3000 元订金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由始至终刘俊杰都没有出示过任何文件说明公司规定订金要收多少,3000元订金的合理合法性在哪里?
(4)为什么本人在出团前(提前4天)通知旅行社要求退团,并且在旅游合同明确说明“不接爱孕妇报名”的情况下,吉之岛中旅依然坚持把我和太太的旅游手续报办下去?
(5)护照是公安局和政府签发的,你旅行社有什么权利扣证?这还有王法吗?
(6)旅游合同上没有任何条款规定说游客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准退团,也没有规定说退团就需要赔偿多少钱。吉之岛中旅根据什么法律依据要求本人在根本没参加团的情况下还要赔偿几乎全额团款?
 
投诉人:吉之岛的长期顾客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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