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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房单暗设陷阱 网友发帖曝光中介“五宗罪”

发表于2009-09-20

《我遇到了无良中介,该怎么办?》、《遭遇极品中介》……随着楼市明显回暖,一些买房、卖房的网友纷纷发帖曝光个别房产中介的不端行径。

这些房产市场里的“害群之马”究竟有哪些小动作?其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一宗罪 挪用客户房款

■案例

赵先生在A中介那里看中一套二手房,A中介说,只要把首付款打到公司账户,就不用他再操心。于是,赵先生把20万元购房首付款打到A中介的账户上。

然而,赵先生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中介的回答不是“正在办理”,就是房主那边出了一点“小状况”。

赵先生一等就是3个月。当他再次赶到这家公司时才发现,中介已人去楼空。

■业内支招

一些中介公司通常会主动介入交易环节,让买房者先把定金或者首付款打到公司的账上,有的中介趁此机会把这笔钱挪作他用,比如炒股、开分店,同时想方设法拖延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

当二手房交易量骤然减少,或者中介投资失败时,中介可能关门大吉,买房者的房款则“打了水漂”。

二宗罪 为“奖佣”做高房价

■案例

李先生看中了同事的朋友林先生的老房子,这套2楼(楼层总高6层)的房源有89平方米,总价为105万元。李先生付了2万元定金,并与中介L协办签合同、付款、过户等事宜。谁曾想,第二天上午房主林先生打来电话说:“家里人的意见实在是不统一,非要卖到110万元不可。”

李先生只好找同事说理,同事打过电话问了才知道,L业务员居然晚上打电话给房主林先生,说他卖低了,还说保证115万元一周内卖出去。他还告诉房主,115万元卖出这套房子后,多出的5万元,房主得3.5万元,中介得1.5万元。

■业内支招

这是典型的“业主奖励佣金”方式。“业主奖励佣金”是指卖家先出一个预期价格,中介尽量高价卖出,超出卖家预期价格的部分由卖家和中介按协议分成,买家却被蒙在鼓里。

拿奖励佣金在业内已是潜规则,因为中介帮业主抬高房价可以拿“奖佣”,自己的提成也高;帮买家谈低价提成低,又没“奖佣”,除了能成交外没其他好处,所以要尽可能把房子高价卖出去。

三宗罪 看房单暗设陷阱

■案例

周小姐到房产中介C预约看房。看房前要签一张看房单,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程序,签个名就行”。周小姐于是就签了名。

周小姐随后看中了一套房,可觉得价格有些高。之后,周小姐在房产D中介那里也看到了这套房源,而且其价格比C中介给的价格还要便宜3万元。周小姐于是就和D中介成交了。

两天后,C中介突然打电话给周小姐,说她签了看房单却和别的中介公司交易,根据看房单中的协议,要求周小姐赔偿中介费等损失共计5万元。

■业内支招

看房单会尽量撇去中介的责任,而详尽列明消费者可能面对的责任。众所周知,中介可收取最高1%的中介费,而具体收多少,双方是可以商谈的。可是中介往往把1%的收费写在看房单众多的条文之中,一旦签字就相当于吃了个哑巴亏。所以,看房单能不签时就不签,即使要签也要删除那些不平等条约。

四宗罪 骑驴找马拖延成交

■案例

张先生在B中介处看中高境二村的一套房子,很快付了定金2万元,同时单方面签订了意向书。张先生随后一连几天打电话给中介,得到的答复都是房主正在研究中。

两周后,张先生觉得事情好像不对,就拜托同事以买房者的身份给中介打电话试探一下,中介竟然爽快地表示这套房子随时可以看。张先生大怒:“这房我不买了”。B中介却无所谓,“你买不买随便,就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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