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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月薪三万才可申请房贷

发表于2016-11-05
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于3月2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的通知,并要求3月28日起执行该决议。其中“加强购房人偿债能力审查,严格落实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50%的要求”引发热议,媒体算了一笔账,按此规定,按照目前深圳房屋成交均价4.6万/平方米来计算,买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只有月薪在30000元以上的个人才可以申请到房贷。而2015年深圳平均工资水平为7631元。

评:根据资料显示,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是中国金融学会和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范围为金融业研讨、交流。作为一个社会组织,金融学会的“决议”有多大强制力?换句话说,它只具提醒风险的意义。当然,对银行来说,这种提醒实际上不过是“正确的废话”,银行肯定会在市场效益与风险中去求得平衡,银行不可能不知道,对市民来说要一张收入证明一点不难;而对市民来说,不说要拿得出一百万首付不是件容易的事,月供1万多,要没这经济能力,有谁轻易跟钱开玩笑?所以我很想知道,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到底掌握了深圳多少个“断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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