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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订房屋认购书这些事项要注意

发表于2016-12-19
市民在买房时,有时会先和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需注意哪些方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规避受牵制条款

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是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并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写明质量要求

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发表于2016-12-19

发表于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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