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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为狗打架

发表于2009-06-07
 
刚刚《第一现场》报道:高尚住宅区福田港中旅花园的业主打架,缘由是小区内有很多业主养宠物,却不好好管理自己的宠物,对宠物不扣不拉,任由其乱串。猫狗多次骚扰其他业主,经常发生宠物抓挠、追赶小朋友的事件。受害方忍无可忍,在小区贴公告,没有效果,进而在小区地板写漆油,引发双方打架。
个人觉得养宠物是个人喜好,是没有过错的,但你们也要顾及其他人的感受。你觉得宠物是你的宝贝,但万一咬到或抓到小孩,特别是孕妇,怎么办???请问那些受伤的 人怎么办???
狂犬病是100%的死亡率,是现今科学无法治愈的烈性传染病。当然,住的起港中旅一期的业主是非富即贵,再不济也是有家底有身份证的人,宠物绝对免疫过,安全性较高。但是你也要考虑其他人,他们给咬到,起码要到医院注射疫苗,最低消费是5针。孕妇怎么办????她们要不要打疫苗(血清),对胎儿怎么办???,你负责得起吗???另外,狂犬病的潜伏期绝对比孙红雷、峨眉峰厉害,可以达到几十年,受伤的人从此担心受怕,是几十年啊,老板。
还是我们的漂亮主持人说的好,你要养就得负责,出来就要拉紧、扣紧。
希望城管、执法队好好管管流浪猫狗。包括所有小区内的、校区外的。
发表于2009-06-07
 
我觉得文明养狗光指望狗主人自觉是不行的。难道居民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运气---能碰到一个自觉的邻居,否则算自己倒霉?
我的孩子原来对狗很喜欢的。有一次去散步,一条狗从很远的距离向我的孩子狂奔过来。我的孩子吓得躲到我的身后。狗主人居然一点都不觉得愧疚,笑(*^__^*)...嘻嘻地说,有什么好怕的呀。他是喜欢你
今天在第一现场里,那个狗主人也是辩解,狗没咬人。我觉得很可恶。难道只有等被咬了才可以和她理论吗?真的被咬了,她无非是道个歉或者出点打狂犬针的钱。而别人却要一直担惊受怕!!!

强烈要求相关法规要有执行力度!!!!否则这样的法规就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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