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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设陷阱赚黑钱 记者揭露房产买卖六大阴招(1)

发表于2003-10-09
设陷阱赚黑钱 记者揭露房产买卖六大阴招(1) 目前在广东,房地产成了新的经济热点,然而,频繁的买卖背后也隐藏着众多的陷阱,房地产投诉一度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所在。近日,记者通过调查,暗访了解到了商品房买卖中房地产公司的种种骗人“阴招”。 玩“空手道”收转让费 这种骗术一般通过中介的形式进行。销售小姐推介房子时,先给顾客看差的房子,这些房子不是朝向不好就是楼层太高,或是楼层光线太暗,或是内部格局不好。其实,好房子已被销售小姐留下来了。她带顾客看房子时,会让消费者好房差房一起看。两相一对比,多数顾客会选条件好的房子。这时,销售小姐便声称好房子已经被人订了,但可以转让,她们作为订主的全权代表,需收取10000到15000元的转让费。实质上,这些好房子根本就没定出去。由于中介公司直接收转让费时,直接收钱,不写单。所谓的“订主”更不会出面,所以消费者拿不到有力的证据,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针对这种行为,消委会提醒说: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如此转让费都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必须提高警惕。 一口价藏高额陷阱 消费者陈小姐是今年6月在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房时遭遇陷阱的。在销售人员的煽动下,她以一口价28万元的价钱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经其从事房地产的朋友按同等房子的价钱一算,22万元便可以搞掂,她才大呼上当。 原来,房地产中介公司定下的这种一口价销售方式,是将房子以一个定额总价的形式出现,不标面积单价,即使标面积也不标明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只有一个总价。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不知道房子的内在情况,不了解市场行情,没有对房子的地段、楼盘的平均价等因素进行对比,再加上销售人员的极力鼓动,他们就会以为房子很便宜,就定下了。其实与市场价相比,一口价的价格往往较高。消委会人士认为:消费者买房子要货比三家,要多考虑细节,不要选择没有详细“说明书”的一口价,要不然被宰一刀是肯定的了。 数字游戏把人玩晕 今年4月,邱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协定:双方以原价8450元/平方米的8.8折(即7430元每平米)为单价,计价面积为75.45平方米,总房价为244288元的条件,达成了某居花园一幢商品房的认购。签了认购书后,邱先生去交前期房款,该公司梁先生拿出一份写满数据的表格说:“这是房管局丈量的数据,要据此计价。”邱先生一看:房子自75.45平方米变成了63.9822平方米。为避免原本计划好的购房首期与银行贷款额比例有太大变动,邱先生提议换一间计价面积相近的房子,该公司同意后,邱先生便选购了“套内面积”为72.4264平方米的房子,双方签了合同,明确说明房子按套内面积计算,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作计算。但因为该房地产公司的失误,合同上写错了房价,导致该合同无法公证。后来该公司又再次通知邱先生,承认是公司把价钱写错,但同时抛出了“将错就错”的解决方法,要将套内面积改为建筑面积,从而多计了17.471平方米,造成了消费者多付48079元的费用。邱先生不明就里,最终按高于8450元每平方米的价钱买下了房子。
发表于200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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