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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归谁

发表于2005-10-31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归谁 

浙江在线9月2日消息 昨天的社区版刊登了有关电梯里“烂膏药”广告猖獗的事情,今天早上居民李先生来电反映,在他们小区的电梯里,虽然没有这种烦人的“烂膏药”,但是广告却堂而皇之地悬挂在电梯的墙上。
    
李先生说:“要不是看了你们的报道,我还真没发现原来电梯里早已是广告的天下了。广告可以随便在电梯里做么?广告费到底给谁了?”

电梯广告“三面开花”

中和高架旁的“仙林苑”,走进电梯,三面墙上赫然挂着用木头相框框着的广告牌,造价应该不菲。
    
业主王小姐说:“现在的广告可真是铺天盖地啊,连电梯都不放过!”
    
王小姐没想到的是,电梯空间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理所当然的,电梯广告的收益,王小姐也应有一份。
    
仙林苑的张先生说:“我也不是特别反对在电梯里做广告,只是希望能让业主了解广告收益的来龙去脉。钱花在哪儿了,我们总该知道吧。”

一年有1000元

负责电梯广告业务的华影广告公司透露,大型企业要在电梯里做广告,先联系广告公司,再由广告公司负责联系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管。经业主委员会委托物管后签定协议,如果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就暂时先和物管签定。
    
广告公司支付给物业的电梯广告费按社区大小和楼层高低分别为一个电梯每年600—2000元不等。这些费用一部分是支付给业主委员会的常租费,一部分是支付给物管的管理费。
    
按每部电梯每年1000元的收入为例,一个小型高档社区10部电梯的话,一年电梯的广告收入就有10000元。

钱花在管理和维保了

仙林苑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余女士告诉我们:“仙林苑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如果成立的话就会和业主委员会商议。电梯里的广告收入我们全部用于电梯的维保,不再向业主收取电梯维保和公共部位年检的费用了。但仍然要收取由于水泵、电梯使用产生的电费,也就是公共能耗费。收入和支出都会在公告栏上公布出来。”
    
余女士强调:“电梯维保费光一年就要8000元,其实广告费远远不够的。”

里面是否有猫腻
    
根据华影广告公司有关人员所说,他们支付的广告费包括支付给业主委员会的常租费和支付给物管的管理费,如果这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那么原本支付给业主委员费的费用该谁拿呢?

有话快说

物业管理应更加透明

小区的公用通道是由各业主分摊面积的,如果产生效益的话也应由业主分享。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同时第六十六条也规定凡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单位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由于大部分业主对公共事情的淡泊,致使很多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见习记者 王丽 通讯员 陈燕燕
发表于2005-10-31

是应该给物业宣传法律知识!
发表于2005-10-31
应属于业主集体所有,建议大家用在管理费上了,也就是说,对电梯广告有异议的业主都可以不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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