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医疗机构选址审批时要考虑“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这里所指的“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是指什么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是指什么布局的关系?关系具体有何规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医疗机构选址审批时要考虑“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这里所指的“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是指什么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是指什么布局的关系?关系具体有何规定?